本报讯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,国家有关食用盐的新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新国标规定了碘的含量,具体指标为:每千克食盐中含碘为35毫克±15毫克,废止了过去每千克食盐生产出厂不低于50毫克、批发出库不得低于44毫克、零售部门不得低于30毫克、居民用户不得低于20毫克的老标准。
新标准还改变了过去没明确上限的情况,拟定每千克食盐碘的含量必须在20毫克—50毫克之间,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强制逐出食盐市场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“养老”变“享老”,拓展经济新蓝海
[值班总编推荐] 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助力构建中国-中...
刘巽达:从“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”说起
【详细】
《多啦A梦:大雄的绘画奇遇记》: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
动态海报:一架“无人机”飞出低空新天地
营造有利的创新环境就能赢得先机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